企业技术中心
项目全称:企业技术中心
主管单位:发改委、工信部
项目简介: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自主创新的核心力量,是加强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实现产业化的关键部门,也是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因此,不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也是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引领性、基础性工作。
申报要求: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3、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5、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6、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行为。7、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及以上。
8、科技活动经费的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二)分技术中心条件。
已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其控股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如具备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且从事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可申请作为该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分中心,申请材料和认定程序与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相同。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当年发布的组织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广西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一)企业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经自治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适当放宽)。
(二)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研究与发展经费总额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0% (参照行业系数分级)。
(三)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四)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
(五)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广西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经济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好的企业经营机制。
(六)企业领导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八)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九)企业两年内(指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南宁市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一、企业已设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优势,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
三、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居南宁市同行业前列,且2013年度不亏损。
四、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检测分析和试验试制条件,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按行业系数调整后不低于2%,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南宁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六、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研发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少于5人。
七、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企业副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兼任技术中心主任。
八、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在南宁市示范作用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