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创新项目
项目全称:工业创新发展项目
主管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和自治区财政厅
项目简介:工业创新发展项目包括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项目扶持资金按千亿元产业发展等资金6%~8%的比例安排。设立工业创新发展项目的目的,是充分运用财政、信贷等经济、行政手段,促进工业创新发展,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新产品新技术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提高新产品值率。
申报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按规定经各市工信委及经授权的工业园区管委会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
(三)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须是获得自治区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不含2013年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四)申报技术创新项目。须具有自治区有关部门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技术达区内领先水平以上。
(五)申报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须具有自治区工信委发放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有效期3年),拥有授权专利的优先支持。涉及行业准入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生产许可文件。
(六)已获得工业创新项目资金支持且建设期满未申请鉴定验收的企业,不予申报。